开缴了!财政补助720元,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380元
11月22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会议,
标志着该项保险征缴工作全面开启。
数据显示,
2018年全市有近百万人参加此项保险。
市民甲
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多少?
2019年度我市城乡居民
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100元,
其中个人缴纳380元,
财政补助720元。
集中缴费时间
2018年11月23日—12月20日。
在集中缴费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实行集中组织收缴个人参保资金缴费模式,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负责集中组织收缴个人参保资金,即各镇(街道)组织村(社区)干部,采取入户收取和定点收取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时间向参保对象收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
这个时候,
可能有小伙伴要发问了,
哪些情况下可以中途参保缴费呢?
别急,
温小闻都了解好了~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在家庭成员全部参保的前提下,
可中途参保缴费。
1
新生儿可在出生90天内,由其近亲属持新生儿户籍证明材料到市城乡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当年度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
2
出生90天后的婴幼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或终止)后的人员,以及复退军人、婚嫁迁入、收养迁入、归正人员、大学毕业户口迁入人员,在本市规定的缴费时间外,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城乡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当年度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次月起享受。(本学期新转学入学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参保参照办理)
3
其他人员在超过规定缴费时间后要求参保的,其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政府不予补贴(即个人缴纳1100元),居民医保待遇自缴费当月起的第四个月开始享受。
需要注意的是
今年是城乡医保缴费过渡期,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
2019年1月1日起,
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城乡医保个人保费。
因此,在本次集中缴费结束之后,
2019年开始,
符合中途参保的人员
需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先办理参保手续,
再到税务窗口缴费,完成中途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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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温岭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潜 通讯员 蔡瞻
图片丨温岭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潜
编辑 | 王怡 审核 | 潘国志 校对 | 季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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